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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结婚!男方婚前购买房付3成首期!

    已结婚!男方婚前购买房付3成20万首期!7成42万婚后贷款,供期15年,月供3500元,间屋装修6万,女方在婚前付装修费3万,男方有三个女各已大约20岁左右共4人,女方有一个仔13岁在抚养共2人。1、男方提出女方付首期承担费用;2、每月供屋女方也要承担,女方提出首期是婚前财产,不承担,月供按间屋成员分配6份,每人各承担600元,但女方要求去公证处加名。这样分配合理吗?这样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北京市

    购房 贷款 房产证加名 装修

    提问者:tanxw349

    发布于2012-03-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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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异想天开的疯子 丨Lv 4
    分配是合理的,但是有一点,就像女方说的那样,需要去公证,然后去房管局加上名字,这样才算共有财产。但是仅仅这样还不够,女方必须要支付一半的首付款,以及相应的月供,不然的话,虽然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但是男方可以在打官司的时候举证说首付款是他一人支付,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就会对女方不理。所有在添加名字之后,依然要付款并有手书协议,这样才能确保该房属于共同财产,以后涉及纠纷的时候,也有依据。满意请采纳,谢谢
    +10 2012-03-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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