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直系亲属房屋买卖

    家在石家庄,父母(建在)的房子想给我。请问走买卖、过户、赠予、继承那种比较合适。方便的话请把各项费用列出来,谢谢了。 北京市

    购房 房屋 房产继承 房子 举报

    提问者:zyang63

    发布于2009-06-27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6个回答
  • 聂飞飞 经纪人
    赠与,直系亲属免税!不过打算以后买卖的话还是走买卖过户吧
    +1 2013-01-06 举报
  • 白色多瑙河 丨Lv 0
    赠与,直系亲属免税。
    +1 2009-06-30 举报
  • 现实照进梦想 丨Lv 3
    走买卖比较好。赠与和继承的费用都比较高,这主要体现在你以后出售此房屋的时候。目前的程序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例如赠与和继承在出让的时候都要交房屋总价的20%的税,是你本人应缴的。如果是买卖则不存在这笔费用。因为一套房子总是不可能住一辈子的,所以应该考虑在内。办理买卖过户程序需要的费用很少。只有契税;3%(总房价的)第一套房子还减半。其他所有费用也不超过5000元,所以很划得来。
    +1 2009-06-30 举报
  • 辉仔乐网 丨Lv 3
    建议楼主直接以买卖的方式进行过户,实际上赠予和买卖最终从费用上付出是一致的.只是买卖是把契税1.5%交给房地产管理部门,而赠予是向公证机关交1.5%的公证费用.其他费用都是一样的.赠予相当于还要比买卖多一项事情要做,就是公证.如果是非住宅,可以选择赠予,这样可以节约不少税费,住宅直接办买卖最简单.
    +1 2009-06-30 举报
  • 绿茶加青梅 丨Lv 3
    赠予、 、继承 都是现在不要交钱的 ,但是等你卖房的时候,就会交房价评估价格的30%交个人税 挺重的如你不想卖 你可以走这方面 不过先叫其他子女放弃继承
    +1 2009-06-30 举报
  • 朱汤英 丨Lv 4
    过户最好是赠与,可以减少很多费用,国家现规定 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二、赠与双方办理免税手续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第一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原件)。 (四)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公证书(原件),或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证明。 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赠与双方提供的上述资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复印留存,原件退还提交人,同时办理个人所得税不征税手续。 三、除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情形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四、对受赠人无偿受赠房屋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赠与合同标明的房屋价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房地产赠与合同未标明赠与房屋价值的,税务机关可依据受赠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五、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核定其转让收入。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一定要在这个日期后赠与。写个赠与协议。
    +1 2009-06-30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