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房产纠纷处理$https://m.fang.com/ask/ask_4214855.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4214855
-
房产纠纷处理
甲为回沪知青子女,94年旧居拆迁前将户口回沪(甲当时未成年),与阿姨和其子女(年幼)合分了一套2居室,拆迁前阿姨与其子女户口空挂在旧宅(共两个户口)。拆迁时留有一份如何计算户口数的留档,但没有任何牵扯到如何分配房产的内容。由于拆迁所分配房为居住权房屋,后将居住权过渡为使用权时,阿姨使用公积金抵充了1/3房款,其余2/3由甲父母出。房产证上为阿姨与甲共有财产,无阿姨子女名字。现要处理该房产,请问如何对此房产的份额划分。 划分依据是什么。 北京市
更多
居住权
购房
房产纠纷
户口
举报
提问者:新同福客栈
发布于2012-01-25 北京市
共4个回答
-
-
-
longjessica
丨Lv 5
这个还是去询问房产方面的律师吧
-
-
-
yanhai15
丨Lv 2
一起共同协商,还有就是钱款付出的比例,
-
-
-
激情广角
丨Lv 0
具体的要双方协商解决,按照出资比例划分份额
-
-
-
雪域驿站
丨Lv 3
协商为主 按实际出资比例!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