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房产纠纷处理

    甲为回沪知青子女,94年旧居拆迁前将户口回沪(甲当时未成年),与阿姨和其子女(年幼)合分了一套2居室,拆迁前阿姨与其子女户口空挂在旧宅(共两个户口)。拆迁时留有一份如何计算户口数的留档,但没有任何牵扯到如何分配房产的内容。由于拆迁所分配房为居住权房屋,后将居住权过渡为使用权时,阿姨使用公积金抵充了1/3房款,其余2/3由甲父母出。房产证上为阿姨与甲共有财产,无阿姨子女名字。现要处理该房产,请问如何对此房产的份额划分。 划分依据是什么。 北京市

    居住权 购房 房产纠纷 户口 举报

    提问者:新同福客栈

    发布于2012-01-25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4个回答
  • longjessica 丨Lv 5
    这个还是去询问房产方面的律师吧
    +1 2012-01-26 举报
  • yanhai15 丨Lv 2
    一起共同协商,还有就是钱款付出的比例,
    +1 2012-01-26 举报
  • 激情广角 丨Lv 0
    具体的要双方协商解决,按照出资比例划分份额
    +1 2012-01-26 举报
  • 雪域驿站 丨Lv 3
    协商为主 按实际出资比例!
    +1 2012-01-26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