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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离婚协议书的补充说明

    本人男 。是2009年3月6日结的婚,但因出国原因,回国后离婚了,离婚日期是2010年6月8日。双方签署了一份离婚协议书,但其中房产一处,我填的是甲方购买一套住房,位于某区某小区某号楼。此房是我本人独自购买,但现在想咨询您一下,在离婚当天签署的协议书上面没有明确标出这套房屋的所有权归谁,而女方是主动提出离婚的,也没有提出要这套房子的分割权,我想知道,万一以后女方反悔要是想分这套房子得话,我是否需要让她现在签署一份补充说明,就是说让她签个字表明态度,说明以后这套房子跟她没有任何关系!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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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7zoosun

    发布于2012-01-1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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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发高烧rgre 丨Lv 0
    正确的做法是在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上写明这套房子归谁所有,写明白了 以后如果卖房子的时候按协议书上的为准,补充说明必须写明白与她没关系。
    +1 2012-01-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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