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期房,因为十一新政导致贷款无法办下来,首付款可以完全退吗?
去年9月底,我购买了恒大地产的一套期房,当时首付了20%房款,紧接着十一新政出台,银行方面说要补足10%首付才放贷,当时我无力支付,房地产公司说:可以写书面申请退房,我写了,但后来房地产公司一直未给明确答复,期间我去问过一次,说是退房要上报广州总部,一直拖延至今!现在我再次去询问要求解决问题,他们说要按合同办,我违约了。两种处理办法:一,退房要赔偿总房价的10%。二,继续购买这套房,除补10%首付款把贷款办下来以外,还要我承担违约责任:每天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请问,房地产公司一直未主动告知我这两项,拖延至今,我去问了却是这样的答复,请问我这种情况相关法律支持解除合同、退房吗?首付款可以完全退回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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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网虫冲浪
发布于2012-03-29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