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房产政策
  • 天津经济适用房条件我有问题

    我有天津户口 本人有2级精神残疾证 离婚 退休 现无房住 能买经济实用房吗? 北京市

    经济适用房 户口 举报

    提问者:西溪学士

    发布于2010-09-27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口臭大军 丨Lv 2
    天津市自去年陆续建立廉租房、经济租赁房、经济适用房 3条住房保障线以来,全市已解决了 5000余户拆迁困难家庭住房问题,受到了群众的欢迎。今年的城市建设进一步快速发展,经济适用房的建设随之大幅度增加。为使更多的拆迁困难户也能购买经济适用房,市政府决定放宽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将经济适用房申请购买条件由过去的拆迁补偿安置费平房低于 10万元、楼房低于 18万元的规定,统一调整为拆迁补偿安置费评估价格低于 25万元。 调整后的经济适用房申请购买条件为:凡具有天津市中心城区非农业户籍,所居住房屋于 2003年 1月 1日以后拆迁的;家庭上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 2倍的(今年为 42000元);拆迁家庭实行货币安置的,拆迁补偿安置费评估价格低于 2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此外,今年 9月 1日以后拆迁的远年立户住人违章建筑,其居住家庭在与拆迁单位签订《远年立户住人违章拆迁安置补助协议》后,也可申请配租经济租赁房和购买经济适用房。所谓远年立户住人违章建筑,是指 1990年 4月 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前建造的、长期住人并落有正式户籍的房屋。 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 1、有本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非农业户籍,所居住房屋在2004年1月1日以后拆迁。 2、家庭上年收入低于4.2万元。 3、实行货币安置的拆迁户,平房拆迁补偿安置费低于10万元、楼房低于18万元,且他处无住房。 本市目前推出的5片47.6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平均销售价格为2900元——3400元/平方米,今年新建房价格也将控制在这一区间,比周边商品房售价平均低500——1000元/平方米 天津市中心城区2009年新开工经济适用房地块: 河西区:蔬菜公司地块 南开区:第八仪表厂、橡胶制品六厂地块 河东区:丰盛园二期、津塘路北侧糖精厂、中山门、二号桥一商学校旁、板钳工具六厂、第一香料厂、中山门和静家园地块 河北区:动力机仓库、幸福道南、汽车配件七厂、机车车辆厂、机床锻件厂地块 红桥区:西于庄农工商、中药饮片厂、海洋化工厂、双环邨地块 天津市中心城区2009年竣工经济适用住房地块: 南开区:第四餐具厂地块 河东区:板钳工具六厂、增兴窑供热站、国强里8号楼、马场营房地块 河北区:幸福道南、志成道粮贸运输公司、南口路东片平房、河北制药厂、东方化工厂、志成道敬贤里地块 红桥区:双环邨益春里、团结路西侧、丁字沽一号路、邵公庄、医药保健品仓库、双环村悦春里地块
    +10 2010-09-30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