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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房产全委托的问题

    我母亲有一套房,说是给我的,因费用大没有过户,但办理了全委托公证委托我全权处理。请问律师:全委托和产权在效力上有什么区别,我母亲若改变主意能否收回委托或通过其它方式影响我对房产的使用和处置权。 北京市

    公证 房产 产权 房产委托公证 举报

    提问者:FLW500

    发布于2011-01-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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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白玉老虎! 丨Lv 4
    我认为你和母亲都没有搞清楚其中的法律问题。你所说的问题包括三个:第一,你母亲赠与你房产。赠与需要交付财产,赠与物过手后,财产所有权转移。赠与房产的交付是以过户登记为准,你母亲赠与你房屋要办理过户登记,不办理登记就等于没有完成赠与行为。第二,你母亲委托你处理房产事宜,你和母亲是委托关系,你是母亲的代理人,你可以在委托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但是,你不能把房屋处理给自己。第三,你母亲是委托人,办理了委托公证,可以随时通过公证撤销委托。
    +1 2011-01-27 举报
  • 婉巧儿 丨Lv 4
    有本质区别,你母亲随时可以撤消委托
    +1 2011-01-27 举报
  • *雨希千寻 丨Lv 0
    全委托的房产你可以行使出租,出售和使用权,但不能用于担保和抵押.如果产权是你的,就可以.若你母亲改变主意是可以收回委托的.收回后你就没有了处置权.
    +1 2011-01-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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