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再婚夫妻房产继承问题$https://m.fang.com/ask/ask_4209108.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4209108
-
再婚夫妻房产继承问题
我和现在的丈夫都是再婚,于1997年结婚,婚后生活居住在丈夫的房子(系丈夫婚前财产,婚前没有公证),各有一个女儿,我的女儿归男方抚养,丈夫女儿归他抚养。现在丈夫想做房产遗产继承公证,将来他百年后,房子所有权归他女儿,我有房子使用权,直至我百年之后,他女儿才能处置此房产,我认为很不公平,我一直在尽照顾义务,却要剥夺我的权利(他女儿在外地工作成家)。请问是不是在房产遗产继承公证书上,没有我的签字,将来房产就不能过户?我如何能争取自己的权利呢?谢谢 北京市
更多
房产继承
公证
房产
房子
举报
共4个回答
-
-
-
飞流光
丨Lv 3
根据新婚姻法,如果房子没有贷款那么所有产权都是你先生的 如果有贷款这个房子也只有贷款部分你能占有一部分产权,如果你先生要做公证给他女儿也是很合理的
-
-
-
xijiabo
丨Lv 0
1997年你丈夫买的房子虽然你没有公证过,但是你俩个结婚了,有结婚证属于你俩人的共同财产,如果你丈夫要是卖房子,或者给她女儿也是需要你同意的,单方没有权利把房子处理掉的!
-
-
-
失去的未来
丨Lv 4
这个房子现在是你们共同财产,所用权和使用权都是你们共同所有
-
-
-
美派斯
丨Lv 0
这个事个人财产,是婚前的,除非去公正双方共有,你才有权利的。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