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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转让权的问题。

    我家里买了套商品房。由于这套房子是别人转让的,所以我门签定了房屋转让合同,我也问了开发商。由于那个转让人现在付不起首付了。只是交了订金他有房屋购买权,所以我门和他本人签定了转让协议。然后又向开发商交了4万订金他交的订金也以现金的方式给了我。那么这样是不是开发商已经不能擅自把房子在卖给别人?现在房子已经封顶了。开发商告诉我需要让我支付剩余的80%房款,请问这样安全吗?需要注意什么。有公证人。不过这个房子已经被转过一次了。现在就算是转让了两手了。开发商告诉我门由于转让人。多次催款,都没有按时付钱。现在转让人转让给我收取了5万转让费。我来交剩余房款。这样做安全吗?有效吗?和开发商签定了房屋购买协议。写的是年底交房。 北京市

    购房 商品房 房屋转让 房屋 举报

    提问者:sunmooner

    发布于2011-04-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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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52Sky 丨Lv 1
    商品房买卖都是以房管局印制的商品房购房合同为准,只有你和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是用你的名字,那么将来办房产证就是你的名字,房屋的产权就归你所有
    +1 2011-04-0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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