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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子租赁是否能退款?

    有个人租我们房子,合同上是1年5000,但是他只租了4个月就说自己因某些原因,要求退钱。考虑到他的可怜,我们退了1千,但是这几天他又围着我们团团转说再要1钱.请问我们是不是该退那一千?我们是否该退钱??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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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海派甜心01

    发布于2008-02-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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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3个回答
  • sanre1983 丨Lv 4
    不可以!!!!
    +1 2008-02-24 举报
  • 安聊海阔 丨Lv 2
    不应该退,你们毕竟有合同,出除非在特殊情况下例外
    +1 2008-02-24 举报
  • 晴韵晨曦 丨Lv 2
    可以呀
    +1 2008-02-24 举报
  • angegaleee 丨Lv 2
    不可以
    +1 2008-02-24 举报
  • popojm 丨Lv 0
    原则上市可以不用退的,因为你有合同在!但处于人性的同情化你自己可以适当的退还一些!
    +1 2008-02-23 举报
  • rshling 丨Lv 0
    可以
    +1 2008-02-23 举报
  • 红滚调控 丨Lv 3
    原则上不退,你最好根据合同的围约责任来做决定啊,那是最好的办法了,因为处于人道主义你已经尽到了,如果不该退的话真不能退了,要还继续退的话那当初还是不签合同的好
    +1 2008-02-23 举报
  • mbwlgwen 丨Lv 3
    法律上规定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于合同成立后在未履行以前,为保证合同的履行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款项。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所谓的定金规则. 退不退主要是看当时你们签定的合同,但是如果你合约上没说毁约会怎么样,建议你还是退给他吧!适当的收取相关的损失费用!重要看自己嘛~!
    +1 2008-02-23 举报
  • beijing3211 丨Lv 4
    根据《合同法》规定,双方签订了合同即可生效。出租房在承租方交纳了租金后,无论承租方是否使用,这些费用中止于你们签订合同之日止。承租方不使用,是你的权利,但不能作为退款的理由。出租方只要保证合同之日内房屋不出租第三方,出租方就没有责任。但是交纳的押金等是必须退还的,前提是房屋没损坏的前提下。但基于和谐社会精神,我认为。你退还一半给对方已经可以达到和谐了。呵呵
    +1 2008-02-23 举报
  • rainstory1 丨Lv 1
    可以啊
    +1 2008-02-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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