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遇到这样问题怎么做?
十几年前父母和3个子女同住一套3房的房子,二哥和三妹是和父母同一单位,而大哥不是,后来3子女各自结婚就分家,二哥要在单位单独分得一套住房,所以父母的3房也因为这样而变成2房的,由父母和三妹一起居住,大哥因为不是同一单位不能分宿舍,只能出去住,1992年父母去世,因为父母和女儿三妹在同一单位,所以本来父母的住房要被单位收回,但是三妹没有住房,单位又要给三妹从新分配宿舍,所以以前父母居住的2房就由在同一单位的女儿三妹接管,单位就不另外给三妹从新分配住房了。当时子女3人都没有任何意见。2000年单位房改,二哥分的住房因为是成套的,所以花钱购买了产权,而三妹的房屋不是成套的,所以不能购买产权,只有住房证,产权归单位所有。现在2009年单位搬迁,把地卖给开发商,三妹居住的房子要被拆迁,开发商就要返还被拆迁的住房,现在二哥说三妹居住的房子是十几年前父母的遗产,要三个子女共同享有这个拆迁补偿款后,三妹才能享有这个被开发商返还的住房,请问三妹这个住房算是遗产吗?二哥能要求三子女共同享有拆迁补偿款吗?二哥这样做合法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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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stravas
发布于2012-04-04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