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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中房产问题

    夫妻离婚协议签订时间是2007年11月,协议写明房产归女儿(已成年)所有,原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父亲在协议签订后拒不过户房产,现在有以下问题:1:是否已过诉讼时效?2:是否可以依据离婚协议诉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父亲过户房产3:如果起诉,诉讼费用是否是以房屋净值为标的缴付诉讼费用,大概百分之多少4:母女生活困难,可否再要求父亲给与生活补助费用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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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gjh628

    发布于2012-02-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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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fly0818xu 丨Lv 2
    一、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父亲应该依法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依然可以起诉。二、可以依据此协议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三、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四、这个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当时的协议,关于离婚经济补偿的考虑因素很多
    +1 2012-02-2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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