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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万水澜庭公摊面积增加,房款都快交情了,现在突然间说公摊少算了10平米多,开发商这样做。(来自太原万水澜庭小区)

    是欺骗消费者,而且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北京市

    房价 产权登记 购房 房地产 举报

    提问者:luoli897

    发布于2012-01-3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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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ddl365 丨Lv 1
    那您联合所有业主去法院提起诉讼告开发商
    +13 2012-02-0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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