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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关房屋出租发生被盗问题 急等答案!!!

    是房东,如果提供给租户家电,比如空调,电视机之类物品,在租赁期发生失窃,允许要求租户承担损失吗?在合同里写了如下一条:乙方入住该物业,应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室内发生房舍损失或物品损失,乙方应负全部责任。乙方认为需要修改,大家认为有什么不妥? 北京市

    空调 物业 电视 租房 举报

    提问者:木头咚咚响

    发布于2012-04-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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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星龙网络 丨Lv 3
    不妥,防火要分两种情况,如果是租客自身引起的火灾,应该由租户承担;如果是客观原因,应该房东与租客一起承担。
    +1 2012-04-07 举报
  • 梁医生性咨询 丨Lv 1
    乙方有保护住房原有物品不造**为损失 如果出现失窃 乙方必须负责赔偿的 这也是法律所认可的 具体也讲不清楚 必须要加这么一条的
    +1 2012-04-07 举报
  • 夫甲 丨Lv 0
    当然要求租户承担损失,要不他要故意的让朋友或是其他人给弄走了,就说是丢了,你怎么办?就得让他承担.他有使用权也有看护权.当然如果是真的被盗,那就打110来处理好了
    +1 2012-04-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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