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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永昉
置业顾问
有效,就是考虑到房地产价格的变动,所以确定了1年。若未另行注明,则维持原租金。这个条款基本上是为了保证代理公司利益的。如果已经签订了,那就算了,如果未签,建议你完善一下,变更为:“代理期满,委托方须与代理方续租至乙方客户合同期满,房租按天记纳,最多不超过一年。如在此期间代理方与乙方客户提前解除租赁关系,则甲乙双方的续租关系随之终止。”这样你就堵住了奸诈的代理商一个常用的空子。或者说,你可以完全不同意这一条。他们租你的房子无非是转租谋利,而他们谋利的方式无非就是分租。如果你愿意,你也可以这样做,没有必要让代理吃这块利润。他们无非就是利用你犯懒的心而已,相信我,是他们在求你,不是你在求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