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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快拆迁了,我在公司做了3年了,合同是到今年5月25号到期,到现在还没签合同,且公司在招零时工。

    我想问的是:如果公司把我划为零时工或者把我辞退的话,我应该有哪些权益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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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bo7462

    发布于2012-03-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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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五光失色 丨Lv 0
    那就是只能走人。
    +1 2012-03-25 举报
  • mccarlino 丨Lv 4
    走人
    +1 2012-03-25 举报
  • 达芬奇0708 丨Lv 2
    经济补偿金和失业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1 2012-03-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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