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大连市公有房屋(使用权房)自然承租更名 流程如何?法律是怎样规定的?$https://m.fang.com/ask/ask_4190129.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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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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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振坤
经纪人
噢噢噢噢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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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p9272033583
丨Lv 1
爷爷奶奶都在2006年去逝了,我父母结婚就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使用权房子,房证过期,需要换房证,需要所有子女到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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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y2036888
丨Lv 2
去产权单位咨询,每个产权单位的要求都不太一样!如果是大连市修缮公司的公房就不好办了,听说这个公司也是从别人手里接过来的房子,所以都不太清楚!现在大连这样的房子想办成个人产权的很难了,大部分都是办成使用权过户! 新型的好办一些,过户直接去它们公司花点钱就办了。如果不放心可以找中介,我听说星海那边有些小中介可以办,具体费用就不清楚了。 你现在最关心的是不是家里的其他人也想要这房子的承租权啊!如果原产权人(爷爷、奶奶)没有遗嘱,正常情况下他们的子女都有继承权。因为有子女赡养老人,所以一般这个赡养的人会多分一点。子女之间另有协议的可能按照协议来办。 如果要承租,户口在这个房子里的人一定要签字同意。 大连的使用权分两种:一是因为超建而不予发放产权证的,所以只能是开发商给个收据,连**都没有。这样的房子原则上不给改名的,谁住把最初的收据给谁;二是产权归单位,个人住这样的房子需要每月向单位交租,单位给个绿色的租赁协议。这样的房子是可以把户口落在里面的,如果有人想过户房子的承租权,户口在里面的人要同意。你说的情况应该就是后者!如果是继承和子女都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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