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大连市公有房屋(使用权房)自然承租更名 流程如何?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此房以前承租人为我的爷爷奶奶 为赡养老人我父母与老人一直居住在一起,现在爷爷奶奶已经过世,此房怎样承租,其他的子女需要签字吗? 北京市

    房屋 房屋更名 举报

    提问者:盖瑞他

    发布于2012-03-05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3个回答
  • 石振坤 经纪人
    噢噢噢噢噢
    +11 2014-05-17 举报
  • wap9272033583 丨Lv 1
    爷爷奶奶都在2006年去逝了,我父母结婚就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使用权房子,房证过期,需要换房证,需要所有子女到场吗?
    +13 2017-10-27 举报
  • myy2036888 丨Lv 2
    去产权单位咨询,每个产权单位的要求都不太一样!如果是大连市修缮公司的公房就不好办了,听说这个公司也是从别人手里接过来的房子,所以都不太清楚!现在大连这样的房子想办成个人产权的很难了,大部分都是办成使用权过户! 新型的好办一些,过户直接去它们公司花点钱就办了。如果不放心可以找中介,我听说星海那边有些小中介可以办,具体费用就不清楚了。 你现在最关心的是不是家里的其他人也想要这房子的承租权啊!如果原产权人(爷爷、奶奶)没有遗嘱,正常情况下他们的子女都有继承权。因为有子女赡养老人,所以一般这个赡养的人会多分一点。子女之间另有协议的可能按照协议来办。 如果要承租,户口在这个房子里的人一定要签字同意。 大连的使用权分两种:一是因为超建而不予发放产权证的,所以只能是开发商给个收据,连**都没有。这样的房子原则上不给改名的,谁住把最初的收据给谁;二是产权归单位,个人住这样的房子需要每月向单位交租,单位给个绿色的租赁协议。这样的房子是可以把户口落在里面的,如果有人想过户房子的承租权,户口在里面的人要同意。你说的情况应该就是后者!如果是继承和子女都要签字。
    +12 2012-03-06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