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拆迁
  • 因土地征用拆迁,合同约定了拆迁方于2011年8月交房,但至今未交房,以此为由被拆迁人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吗?

    土地 土地征用 拆迁 交房 举报

    提问者:值书植树子

    发布于2012-01-30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6个回答
  • centerprest 丨Lv 0
    可能解除合同或者追讨赔偿!
    +10 2012-02-03 举报
  • liuyue0105 丨Lv 3
    按合同上的约定 拆迁房延迟交房应该是拆迁房违约 在您追求责任的情况下应该赔偿您的相对损失 可能要走法律途径 这种事情比较麻烦 尽可能的去协商吧
    +10 2012-02-03 举报
  • liuyue0106 丨Lv 0
    合同上应该有违约责任的,对方会按照合同作违约赔偿的,解除合同很难
    +10 2012-02-03 举报
  • 实用资源网 丨Lv 4
    不可以的,若您提出你要有违约责任的,对方逾期了您可以追究违约责任,若无结果再用法律武器去裁决
    +10 2012-02-02 举报
  • ffwcas 丨Lv 4
    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0 2012-02-02 举报
  • 蝈蝈728 丨Lv 4
    绝对可以的
    +1 2012-02-02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