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因土地征用拆迁,合同约定了拆迁方于2011年8月交房,但至今未交房,以此为由被拆迁人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吗?$https://m.fang.com/ask/ask_4189563.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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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土地征用拆迁,合同约定了拆迁方于2011年8月交房,但至今未交房,以此为由被拆迁人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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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值书植树子
发布于2012-01-30 北京市
共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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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prest
丨Lv 0
可能解除合同或者追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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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yue0105
丨Lv 3
按合同上的约定 拆迁房延迟交房应该是拆迁房违约 在您追求责任的情况下应该赔偿您的相对损失 可能要走法律途径 这种事情比较麻烦 尽可能的去协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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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yue0106
丨Lv 0
合同上应该有违约责任的,对方会按照合同作违约赔偿的,解除合同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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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资源网
丨Lv 4
不可以的,若您提出你要有违约责任的,对方逾期了您可以追究违约责任,若无结果再用法律武器去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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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wcas
丨Lv 4
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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蝈蝈728
丨Lv 4
绝对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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