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有关一起集体房屋拆迁问题,$https://m.fang.com/ask/ask_4188922.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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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一起集体房屋拆迁问题,
我家有一户从我奶奶名下继承过来的房产,因为山体滑坡,全村800户计划集体搬迁至市郊。建房费用国家拨一部分,地方筹集一部分,另外村民自己承担一部分。按当初的规划总共计划搬迁3000多户,已经建好了一部分房子,大概有一千多户。后来区**突然出了一个23条的规定。(因为那个村子太萧条了,大部分人已经搬走了)不住人的不与安排分房。想知道这里究竟是否合理,该怎么解决?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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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newano
发布于2012-02-04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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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cm
丨Lv 4
既然三方面共同承担建了大批新住宅,当然应该按计划搬迁并落户.山体滑坡会导致生命和财产的严重损失,**的搬迁措施是完全正确的.如果分配给房子又不住人(那个村子太萧条),区**应该下来做好搬迁户的工作,制定改变萧条状况的计划,发展村级经济.23条肯定涉及到这些问题,不会是单纯的不安排分房的简单措施.不过最终要解决这个问题,还是要通过协商,使绝大多数人能安心居住,只有对个别或少数蛮不讲理的才不与安排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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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ghvc
丨Lv 4
这个问题建议你还是咨询律师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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