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合同规定的是2011年4月28日交房,到2011年11月22日还未交房,我如果按合同要求其对业主作出滞纳金补偿,未超出60天按每天万分之三赔偿,超出60天按每天万分之五赔偿,按我们房子购买价算的话为约为18000,但是开发商说不能按这个算,按没有交房这段时间出房租来算,600/月,才4000元钱,请问像这样的滞纳金应该按什么来赔偿?$https://m.fang.com/ask/ask_4185327.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4185327
-
合同规定的是2011年4月28日交房,到2011年11月22日还未交房,我如果按合同要求其对业主作出滞纳金补偿,未超出60天按每天万分之三赔偿,超出60天按每天万分之五赔偿,按我们房子购买价算的话为约为18000,但是开发商说不能按这个算,按没有交房这段时间出房租来算,600/月,才4000元钱,请问像这样的滞纳金应该按什么来赔偿?
合同规定的是2011年4月28日交房,到2011年11月22日还未交房,我如果按合同要求其对业主作出滞纳金补偿,未超出60天按每天万分之三赔偿,超出60天按每天万分之五赔偿,按我们房子购买价算的话为约为18000,但是开发商说不能按这个算,按没有交房这段时间出房租来算,600/月,才4000元钱,请问像这样的滞纳金应该按什么来赔偿? 北京市
更多
房产纠纷
业主
开发商
房租
举报
提问者:炫丽星空
发布于2012-02-25 北京市
共1个回答
-
-
-
音乐狂潮
丨Lv 4
找人赔钱时,钱在别人手里,那道理都在他那儿,他想咋赔就咋赔的,这些开发商太奸诈了。鄙视!!!!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