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业主现在要离婚,并提出不合理要求。怎么做?
条件是这样,预备购买套二手房45万,已经跟中介,业主老婆签了三方合同,并且交了5000元定金,但是合同是他老婆签字,房产证上只有男名字,房屋是婚后买。 现在才知道他们在闹离婚,男业主现提出要先付首期15万元,并且要在30天之内把余款给他,不然他要没收首期15万元,要答应才肯交易。但是上述要求在三方合同中没有注明。 想求解:如果答应他,第一,在过户交易过程中是不是要承担很大风险,30天之内能过户完吗?是按揭。第二,由于房产证只有男业主名字,但是三方合同是他老婆签,这样合同还有效吗?第三,这样房屋还能买吗?业主要求对来说风险是不是很大?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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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governy
发布于2012-02-07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