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我与女友共同购房,现分手如何办理房产过户?

    我与女友之前曾购房,我是主贷人,购房至今已超过五年,房产证上有双方姓名.现分手,女方同意将产权转让至我名下,请问通过何种方式最为经济?是否可以由女方将她名下的一半产权买卖给我;或者直接办理房屋产权转让?相应的资费是多少?希望专家给予解答,谢谢 北京市

    购房 房屋 房产 房产证 举报

    提问者:飞飞凤11

    发布于2012-03-30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6个回答
  • 向晗 经纪人
    最省钱的方法就是如还没结婚,直接办理公证委托于你买卖房屋。几百块钱,如已经结婚成为夫妻,直接去名字即可.
    +1 2012-10-20 举报
  • chauwengsang 丨Lv 2
    最省钱的方法就是如还没结婚,直接办理公证委托于你买卖房屋。几百块钱,如已经结婚成为夫妻,直接去名字即可。
    +1 2012-04-01 举报
  • 不流泪的豆浆 丨Lv 2
    去女方名字,做买卖交契税,夫妻只需交易手续费
    +1 2012-04-01 举报
  • tongtong0607 丨Lv 0
    可以的,就是这么办理。当然最好是满五年再过户。
    +1 2012-04-01 举报
  • 某妞 丨Lv 3
    一半产权买卖,仅缴个契税1.5%*房价/2
    +1 2012-04-01 举报
  • jngtk 丨Lv 4
    夫妻双方以赠予得形式交易过户,过户手续费千元以内 具体可咨询当地房产交易过户中心!
    +1 2012-04-01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