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关于军队经济适用房与地方经济适用房能否同时持有问题。$https://m.fang.com/ask/ask_4181608.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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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军队经济适用房与地方经济适用房能否同时持有问题。
本人爷爷是某地区警备区退休**,因原居住地属军队用房,因为各种原因已拆迁,现已搬出,在外租房 属无房户。后通过申请获得地区经济适用房一套,申请的名字是用的我奶奶的(奶奶不属于军队退休**),费用已交,已收房。现在部队考虑到爷爷的住房问题,部队分配了一套军队经济适用房,费用已交,已选房。我质询一下,关于军队经济适用房与地方经济适用房能否同时持有,以及军队经济适用房能否交易,入不能同时持有,能否有合适的解决办法。 万分感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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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
选房
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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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模拟人生22010
发布于2012-02-19 北京市
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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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loveit
丨Lv 3
告诉你你这种情况可以同时持有,因为是先有的社会上的经济适用房。至于部队上的房子能否交易,就看部队上是否办理相关的产权证明,另外房子所占用土地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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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叫我丫丫
丨Lv 2
可以同事拥有的,只要都是你爷爷自己的房子。只要土地证和房产证齐全的话,是可以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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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二的幸福
丨Lv 0
地方与军队的分房是各自独立的,一般可以同时持有。经济适用房不能交易。不想同时持有可以申请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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