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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买卖的公证
你好!我想咨询的是我和前男友分手前买的房子,首付款是由他家家出的,房子名字是我和他,主借款人是他;现在他要把房子转到他弟弟名下,买进83.8万加税不到90万按90万计,现在低于市场价一点已140万计算,盈利50万,他答应给我30%的盈利,我要求去做公证后我才签字同意卖,请问这个公证书该怎么写才对我比较有保障,包括内容有效时间等,还有要不要把首付是他付的情况也写到公证书上去。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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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zoubufeng
发布于2012-03-04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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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小白菜
丨Lv 2
去公证处问问吧,我们对这也不是很了解。按照这样说的花,增值也就50万,30%也就15万,让他给你15万,你们直接去房管局过户去不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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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龙工作室
丨Lv 0
直接写价格增值部分的30%就行,首付那个不用写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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