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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租屋中丢失了物品,房东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律师们,你们好,我在太原市出租屋中租住的过程中,丢失了一台笔记本和手机,丢失当天,回家后,发现房门是虚掩的,房门没有被撬的痕迹,房内的笔记本和手机都已经丢失。现在想咨询,笔记本、手机的丢失房东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谢谢~ 北京市

    租房 现房 举报

    提问者:leeloveit

    发布于2012-01-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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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gaghht 丨Lv 4
    我的个人意见是:就您这件事来说是属于刑事犯罪,不以房东的意志为转移(也就是房东不能所能左右的),也不是房屋本身质量有瑕疵,房东不需要负责任(一般情况下普通租赁合同中不会出现房东有负责出租房内防盗的义务,全凭租赁人自己的防范),最多只能象征性补偿,但是您可以通过房东找物业追究管理不善的责任,物业有疏忽责任的,应当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希望您对我的回答表示满意!谢谢!
    +11 2012-01-17 举报
  • jimeking 丨Lv 3
    房东没什么责任的,自己出门在外小心注意,丢了东西报警寻求帮助
    +1 2012-01-17 举报
  • 楼市小飘窗 丨Lv 3
    这个东西你不能说让房东去承担 你需要报警 咱不能说人家就是偷东西的 而且电视上也说过 可以没有任何痕迹开防盗门 防盗门已经不防盗了 咱们只能祈祷小偷不要上自己家去了
    +1 2012-01-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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