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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查封了的房产又备卖了

    我叫刘石田,家住双峰县,洪山殿镇、前圹村、新屋组,我与被告彭建文、刘婷民间借贷纠纷案于2009年8月7日起诉至娄星区法院,法院受理后我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于2009年8月11日查封了被告的房子,后来又被卖给了第三人,第三人又入住了,我该怎么办,法院有没有责任处理 北京市

    房产纠纷 房产 房子 举报

    提问者:粑粑兔

    发布于2012-04-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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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yihongzhuoyu 丨Lv 2
    在查封的前提下 法院可以拿出来拍卖的 拍卖的钱物 应作为赔偿金 还给您的
    +1 2012-04-08 举报
  • 楼市小飘窗 丨Lv 3
    是被告欠你的钱是吗 ??
    +1 2012-04-0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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