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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付70%,贷款30%,银行以第三套房认定,不于贷款,我无钱付剩下的尾款。我是否可以提出退房?

    2011年6月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合同,首付70%,贷款30%,但合同中的付款方式是:贷款或其它方式付款,但目前银行以第三套房认定,不于贷款,我无钱付剩下的尾款。我是否可以提出退房?是否算我违约?是否有违约金(合同中有条款,如因买受人原因,要付违约金30%的总房价)? 合同中的付款方式:买受人与2011年6月6日之前支付首期房款计XXXXXX元整,余款人民币XXXXX元买受人应当于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指定银行、公积金贷款机构等书面申请(商业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按揭付款,并保证自办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贷款机构将按揭贷款全额划付到合同约定的出卖人帐户。非出卖人原因而导致按揭不能办理的则在七日内以其他方式支付。这个付款条款,对我退房,有什么约束?问题同上。谢谢 北京市

    房价 购房 房地产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snowyln

    发布于2012-03-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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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零极限 丨Lv 4
    可能要支付违约金的。一般开发商的合同都是维护他们的利益。不会那么笨你想退就退的。
    +1 2012-03-21 举报
  • renwuhua 丨Lv 1
    您好 您的这种情况 只能算是违约了 付一笔违约金再说了
    +1 2012-03-21 举报
  • 劲松空间 丨Lv 3
    那就算你违约呀,条款又没有说要是不能顺利办理贷款的,可以退房这一条款。
    +1 2012-03-21 举报
  • dabukaishenme 丨Lv 3
    看上面的条款,您如果退房的话,是要支付违约金的。
    +1 2012-03-21 举报
  • emailsj 丨Lv 4
    你好,银行第三套房认定不给予你贷款,你要搞清楚,银行是以你的贷款次数认定是第三套还是以你目前拥有上海住房的套数而认定的.1.要是银行以你贷款次数认定你是第三套房.不给予贷款,那么回到上个问题,那么你没有钱支付剩下的余款,是需要承担违约的.2.要是银行认定你是购买上海第三套房,而不给予贷款的.按目前的政策,你是给上海限购政策所规定的购买者.不能造成这次购房.是不算违约的.
    +1 2012-03-2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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