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女儿就这样一无所有了?
老太太有两个女儿无子,大女儿跟妈妈生活在一起30余年,小的在北京,30年各方面都有大女儿照顾,自前年大女儿因病不能自理,小的接老太太到北京。此后几个月小的以办土地证为由,将跟老太太一直居住的房产(老太太爱人的名,已故),过户到老太太的名下,谎骗姐姐这房子我搬不走,以后老太太不在了就是你的,先把你的产权让给老太太,好**,大女儿没有过多考虑,就签了字。房产是老太太名下后没多久,小的就以老太太的旗号以老太太在北京居住养老院消费大等等为由,要卖掉老太太的房子(大女儿居住),没成功。现在又把这房产过户到她的(小女儿)名下,事到如今,大女儿照顾老太太30余年,小的刚接去两年就把房产独自吞掉,合理吗?再说最早让大女儿签字所承诺的,都不算了,大女儿什么也没有了?请您给予解答,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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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天虹帝国
发布于2012-03-25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