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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房屋拆迁中房屋产权调换

    房屋产权调换方案中:“按照认定的合法有效面积1:1标准确定房屋产权调换的面积,互不结算差价.”互不结算差价是什么意思?是现在暂时不算差价,等新房建成之后秋后算账;还是新房与旧房的差价不再计算了? 另外,对正在营业中的门面房在拆迁中的补偿有什么规定吗? 北京市

    产权调换 旧房改造 新房 房屋 举报

    提问者:汪汪汪汪2010

    发布于2009-08-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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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bo7462 丨Lv 4
    简单的说就是一平换一平,不给你钱也不用你掏,对正在营业中的门面房在拆迁中的补偿就要看你所在城市的规定了,建议最好找个律师问一下,因为拆迁合同有好多都是在玩文字游戏,一般人是玩不过开发商的
    +12 2009-08-13 举报
  • 杨树枝 丨Lv 4
    “互不结算差价”,就是你现在这房子评估只值5000/平方,等面积置换給你的房子市场价要9000/平方,那么你就拿去吧,也不用你去补这4000/平方的差价了,直接按你原来的住宅面积换过来就是了。至于超出原住宅面积的部分,又有相关的规定如何补差价(各地区不一样),比如超出15个平方以内,按新房价的20%补(9000*20%=1800元/平方),超过15平方以上按新房价的40%补(9000*40%=3600/平方)。举例:旧房60平方,5000/平方,新安置房80平方,9000/平方。那你需要补的差价就是(80平方-60平方)=20平方,因为超过15平方了,所以20×3600=72000。“正在营业的门面”,这东西不是在做为门面它就是门面,房屋的用途要按产权证走,比如一层的住宅有人拿来当店面使用,开个小卖部做点小生意,但实际产权证上认定的用途还是住宅而不是商业,补偿也是补偿住宅給你。你可以参考《城市房屋拆迁估价知道意见》2003年12月1日建设部[2003]234号文,其中的第十二条就有说关于房屋用途的认定。
    +10 2009-08-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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