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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问我该起诉这个二手房东吗?(来自宁波柳庄小区小区)

    在雅虎口碑上看到甸柳庄小区(甸柳庄26号楼6单元403)有房租。于是联系了。其实这个房间是不是出租房子的,是有人租了房东的房子,然后再出租床位。当时说是130元一个月,但我付钱的时候房东又强调要收一个月的房租做押金,于是多收了130元,当时只写明一个月只扣9元的物业管理费。同时每个月另交一个月的水电费20元。我租了三个月,房东说在外面,以后到我的单位上还押金,而且说什么东扣西扣剩下不了多少钱。但现在我退房一个月了,仍然没有给我,是不是不想给了呢。我是不是该到法院起诉,或是到工商部门反映呢。他是无照经营。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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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666wksn

    发布于2010-01-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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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从~晶以后 丨Lv 4
    楼上啊所言极是,,不过你可以去工商部门询问询问,我想多少能争取一下。
    +1 2010-01-04 举报
  • 王子爱钻石 丨Lv 4
    你钱是付给转租的人还是真正的房东?如果是付给房东的可以拿到那些押金的,如果你是付给二手房东,那么你也基本很难拿回来了。工商部门没什么用的。首先你的收据 合同,还有 你有合同吗?如果没有你更加告不到别人了。
    +1 2010-01-0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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