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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0596cong
丨Lv 4
你上面的讲述不怎么清楚,很难肯定回答你,有几个问题你可以考虑下:1 首先就是你父亲卖房的这个行为是不是成立的,虽然你当时没满18岁,不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但是你父亲应该不是你唯一的合法监护人啊,如果你母亲不同意的话,这个卖房行为是不成立的。你就可以直接收回房屋,但是需要退还买方的买房款并赔偿其同期银行利息和经济损失,因为这是你父亲造成的。2 在交易中,你们没签订相关买卖合同,现在能证明这个买卖行为的唯一证据就是那张收条。上面的内容有没有约定清楚就很重要了,一方面对于买方尾款的付款约定,(首先是否存在尾款未付,有尾款未付,有没有时限约定,付款方式,双方违约责任,解除条件)。令一方面对于你就是有无买卖的约束,如果有,有哪些违约责任,如果没有,你就可以直接收房了。3 一张没有任何其他约束的空收条,是不能说明问题的,我想你现在收房的原因并不仅仅是没收到尾款吧,现在的拆迁赔偿高过房屋本身价值很多的。你可以找专门的律师咨询下,退款应该是没问题的,重要的是赔偿问题,他本身没支付尾款是个很重要的条件。4 根据你上面的讲述,房屋应该还没有过户,拆迁赔偿是根据产权登记来进行的,所以你现在有绝对的主动权,不用急,要收钱就等着买方来找你吧。如果想收房,那就算算帐吧,反正十年的银行利息和经济损失也还是比较大的了。但是如果约定了买方违约的话,你就可以自己看着办了,还有十年的房租。个人建议,就算他违约了还是把钱还别人吧。做人厚道点。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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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hanman
丨Lv 0
这个要看收条怎么写的了,如果很详细,包括注明了欠款数量及结算时间的话,估计买方违约了吧,你可以收回房屋。但是如果收条上别的都写了唯独没写还欠你钱,而你又没有证据证明人家房款没结清,那你就悬了,买方完全可以说房价就是已经支付的那些、不欠你钱!如果什么都搞的不是很清晰的话,你也可以收回房屋,你就以对方未履行约定、已经事实违约为由,双方都拿不出来可以让对方认可的东西的情况下,法院可以按照行业一般规则定案的,哪里会有9年还没有办完手续的交易的呢?------我说这些的前提是房证还在你的名下,如果房证已经是对方的名字而你又没有证据证明对方欠你钱的话,别说房子了,钱你都要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