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企业有没有权力解除无限期劳动合同?$https://m.fang.com/ask/ask_4169334.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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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有没有权力解除无限期劳动合同?
我在一家企业工作了10年,1999年1月1日进厂上班,2009年1月5日企业人事部给我下发了合同终止通知书。后经我去人事部查询得知2003年12月31日续签的5年期劳动合同是我们单位原办公室主任代签的,我本人并不知情。我与人事部交涉此份合同应属于无效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2005年1月1日起,本人与企业在法律上已被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来人事部也承认此份合同无效,但是他们说是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企业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提出两个条件让我答应。一是只续签一年劳动合同,二是答应给我补偿10个月工资,然后,与厂里面没关系。这两个条件我都不想答应,请问好心人,企业有没有权力解除无限期劳动合同?他们这么做有没有违法劳动合同法?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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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
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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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majiaxia
发布于2012-01-14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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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缘分天空
丨Lv 5
所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事实上,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并不等于捧到了“铁饭碗”。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一定条件下,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或者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通知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并按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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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装亦谐
丨Lv 2
所在企业若无正当理由物权单方面解除无限期劳动合同,否则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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