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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赠与的纠纷
我的叔叔因为多种原因一生都没有结婚。他多次提出让我搬过来照顾他的起居、饮食和生活,负责给他养老送终,同时承诺将他的房子赠与我们。2006年我们一家搬进了叔叔的住所对他的饮食起居做到了尽心尽意的照顾,在2008年他亲笔签署赠与书将其房子赠与我。之后他因病医治无效去世,是我妥善的处理了他的后事。因为房产证及土地证都是在叔叔去世一个多月之后原单位才补发的,所以就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但我们一家一直在哪儿居住。现在,我的表哥利用我姑姑的名义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我们退出房子、退还抚恤金、丧葬费。我该怎么办?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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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护国法师
发布于2012-01-13 北京市
共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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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丽人
丨Lv 0
有赠与的书面证明,你可以主张你的合法权利。另外注意你赠与书的有效性,别人没有赡养和你赡养老人的证据。建议马上咨询相关律师,了解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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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出现
丨Lv 0
按正常的法律来讲,您姑姑是有权利继承的,法律是不看人情的,当时您叔叔签署的赠与,您姑姑要是在上面有签放弃此房产继承的字样,这样她就无权干涩你的继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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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j321
丨Lv 4
如果没有你叔叔给你写的赠与书,按继承顺序应该是你的父亲及你的其他叔叔、伯伯、姑姑。但是现在有赠与书,你就有权的到受赠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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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分完美
丨Lv 1
赠与书不是存在么,诉讼你不要怕,维权前找律师确切咨询一下,不要损失自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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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awen
丨Lv 0
可以正常走法律程序,但从继承的角度讲,您姑姑有继承权,不过法律不外乎人情,相信您能争取到属于您自己的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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