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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宅基地赔偿

    我家在一个县城郊区有一块宅基地,现在我家的宅基地要被开发为商品房,请问房地产商应如何赔偿? 赔偿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谢谢 北京市

    地产 房地产商 商品房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变形金刚大战葫芦娃

    发布于2012-03-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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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灵灵莹 丨Lv 3
    第四条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按下列公式计算: (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户均安置面积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 户均宅基地面积 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情况综合确定。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人民**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安置标准由区县人民**根据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户均宅基地面积,原则上暂统一按0.3亩(200平方米)计算。
    +1 2012-03-0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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