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离婚后取得的房屋产权如何分割?

    2005年前单位异地搬迁,按户发放了购房补贴,2006年离婚,离婚时法院判决电视等7种实物财产归男方,其他财产归女方。2006年11月女方购得房屋一处,(单位集体购房,购房款包括住房补贴)2007年8月取得时间是房产证。现在男方起诉要求分割房屋,请问:男方能分割房屋吗?他还能分割住房补贴吗?是否过了诉讼时效? 北京市

    购房 电视 房屋 房产

    提问者:jing0714

    发布于2012-02-03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全都要 丨Lv 4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在离婚的时候已经做了财产分割,电器的7大件实物归男方,其他归女方,财产分割完毕,那就是说,购房补贴已经判归女方了,所以男方现在无权分得购房补贴,更无权分割房产,因房产是你们婚后个人财产购得,与男方无关!
    +10 2012-02-06 北京市
  • 如同怀念 丨Lv 3
    具体要看你们的离婚判决书上面对于住房补贴这一块有没有明确分割方式。如果有男方没有任何权利去要求分割。如果没有建议咨询下专业律师。
    +10 2012-02-06 北京市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