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法律咨询,请大家帮忙谢谢,我预订了一套房屋。
我预订了一套房,该房屋尚未修建,目前计划修建中,连地基都还没开始打签订合同时,合同上写的一次性付清,必须要一次付清吗?但我目前手上的资金不足,需要修改成分期付款方式,然后支付首都50%+订金。我亲戚的说法:1.建筑尚未开始修建,集资本身就有问题,所以即便合同上是一次性付清,也可以按照分期付款来。先首付,待交付房产时再把尾款交齐,而不需要修改合同为分期付款方式,继续沿用一次性付清。只要支付了首付,对方不敢终止合同。2.开发商今年主动提出修改合同,房屋的修建完成日期,由2013年3月改为2014。而亲戚的说法,不需要去改合同,他能往后拖,我们就可以按分期付款方式来。可以这样吗?我对房产这块不是很懂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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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宣城太守
发布于2012-01-20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