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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区地上规划车位归属问题

    我们房子是04年规划建设的,业主05-06年左右住进小区。签订过前期物业协议,约定地上车位费50元,此收费执行过一阵子,后来由于小区汽车发上丢失,物业感觉风险大,就停止收费了。但近日,开发商引用物权法第74条,强迫业主或买或租用地上车位,否则物业(是开发商自己的物业)就不让进门.而本市有相关法规规定:“城市住宅小区内,除经城市规划部门确定的公建用地外,其他土地由各房产所有按所占建筑面积的比例分享土地使用权。”。请问律师:1,物权法有溯及力么,开发商能引用物权法来证明其对物权法实施前规划的车位的所有权么?2,对本案,是否应该适用本市制定的相关法规。“城市住宅小区内,除经城市规划部门确定的公建用地外,其他土地由各房产所有按所占建筑面积的比例分享土地使用权。”车位归业主共有?3,业主能否以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为据,只缴纳50元车位费,拒交租金等其他费用。4,不买或租车位的话,物业不让汽车进门,业主得以什么理由对其诉讼。谢谢! 北京市

    公共建设用地 物业 土地使用权 业主 举报

    提问者:wyf062721

    发布于2012-02-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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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天津人说快板 丨Lv 2
    这肯定是不对的 地上车位的土地本来就是公摊面积 业主已经全部交纳过了公摊面积摊进去的了 再说公共部位本来就应该是业主享有的权利 再要业主出钱买 实在是太过份了 物业 根本就没有权利不让业主的车进小区
    +10 2012-02-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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