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房无法用水,能否算房子验收合格?能否交房?2、如果退房,能否有胜算或顺利?
专家,您们好!2007年国庆放假期间,我在某县楼盘售楼部订购了一套三室二厅的商品房,并按合同约定已于2008年期间付完了分期付款的前三期款项,只剩最后5%约一万元需在房子交付使用时付。按照合同约定,需在2008年12月31日前交付房子给业主,但到现在房子也没交付。在此前,我曾多次打电话或发短信问售楼部是否可交房。售楼部的人到现在都回复说除加压泵未安装好,无法用水外,其它均已好。但我认为水作为房子的配套设施,无法用水就不能算房子验收合格,就不能交房给业主。多次间断时间地追问,开发商绐终给不出何时可以将加压泵安装好以保证可以用水。如上反复发生的事情,先前我可以等等,但现在我已失去对该开发商的信心,也失去了等她们的耐心。按照合同约定,超过交房期60日后,业主可以选择退房,开发商需在业主提出退房书面申请30天内退还业主全部已交房款,并赔偿业主10%的已交房款作为违约金。我想选择退房专家,您们认为会顺利吗?会否受到开发商的有意为难?请多帮忙。以上与开发商售楼部之间的来往短信,我均已保存在手机里,原先想就是怕以防万一。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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