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未交,现在物业公司起诉我并且要我交滞纳金
我的问题是这样的:昨天收到物业公司的一个律师函说我欠物业费1696元,我们是每月106元共16个月,物业费滞纳金好像是1286吧,总共加起来是2900多。我没交物业费是有原因的,因为我楼下开了个饭店,饭店的烟囱从我家外墙过。在装以前物业及饭店老板都未通知我们也没有经得我们业主的同意,只是在装好了之后开业的前几天才通知我们过来看看,说开业的时候请吃饭。当时我们来看了说不同意安装,叫老板拆了。交涉很久后老板说帮交一半物业费,当时我们也没有同意。我们是去年10月28日入住的,入住后发现饭店里装了个传菜机,机子每天中午和晚上都会用,声音很大,最开始我家的地面都会振动,现在修了一下好些了,但还是很吵,有时我儿子睡着了都会被吵醒了。和物业及饭店的老板协商过,让饭店老板帮交全部物业费作为补偿,饭店老板不同意,只是叫我们理解他,他会叫员工用手传菜上二楼,每天减少用传菜机的次数。这样说根本就不合理,我每天不可能数着传菜机的使用次数过日子吧。现在物业要起诉我,请问一下懂法律的朋友,我现在是去交物业费及滞纳金,还是该起拆饭店呢?噪声没有专门的测试仪测试过,不知道是否达到扰民的标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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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给你好看不坑爹
发布于2012-03-28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