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属纠纷
两兄弟,兄拥有资金,弟拥有技术,共同在办厂生产水杯,同时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聘请某专利代理人代为办理,在确定发明人的时候,弟出于尊重兄长,将其兄列为发明人,并且列为第一发明人,由于兄支付授权专利的费用,兄为申请人,该专利申请后被授权。几年合作后,双方分道扬镳,弟在浙江另成立一生产同样产品的工厂,仍旧使用该专利。在产品销售中两厂构成竞争,兄要求弟停止在浙江生产,遭拒绝后告其弟厂专利侵权。弟称其为发明人,是该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引起权属纠纷。在庭审中,其兄提出虽然他不是发明人,也没有申请权转让的书面协议,但该发明亦不属于其弟所有,而是其弟在福建厂任职期间的职务发明,应为福建厂所有。该专利的归属是谁?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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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fan6151
发布于2012-03-28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