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租房 > 租房准备
  • 他们做法合法吗

    你好,我是在批发市场的商户.因为我现在的门面出租人自己要回门面.所以我就提前和市场里面的另一位出租户主签了合同.签得时间是她现在哪位承租商到期以后的日期.但现在批发市场里的管理员说;我们这种做发不对.意思就是说;要我还回门面还给;另一位出租户的承租人.而且他们要看合同.即拿走合同.请问他们这种做法合法吗?谢谢 北京市

    租房 户主 商铺 举报

    提问者:韩雨轩

    发布于2012-02-07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4个回答
  • 魏富春 置业顾问
    大川白金城欢迎你!
    +1 2014-08-10 举报
  • 我心灰翔 丨Lv 2
    这种做法不对的,因为合同期满后,在同等价位上乙方都有优选续租权的,除非他接受不了现在的租金或自己不要了,才可以出租的。
    +1 2012-02-10 举报
  • 翁捷在线 丨Lv 0
    这种做法是不对的 需要承租人同意的。
    +1 2012-02-10 举报
  • 妈妈的小小棉袄 丨Lv 0
    你是属于提前租赁了 出租户的房子 很合情合理 是不是该批发市场里的管理员需要收取费用 你没有缴纳?
    +1 2012-02-10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