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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儿的低保金让我前夫给领走了

    我女儿的低保费07年我与前夫离婚后,女儿归我扶養,但是户口一直在前夫家里,前夫是吃低保的,所以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前夫也邦我女儿申请了低保。从07年就已经开始,他一直在领我女儿的低保,我却不知道,直到去年他的妈妈给了我一份低保证明,说是糼儿园可以免交保险费的,我当时就问她要这个低保费,她说还没有批下来,当时我也没有在意,但是一直奇怪为什么会有这证明,到今年,糼儿园要求我再给证明,我就再去社会保障中心,并核查了一下,确认我女儿一直有低保费,所以我就到居委会反映这件事,并要求居委会将我女儿的低保发给我,而不是他,但是居委会以他们家不给的理由拒绝给我,请问我可以告居委会吗? 北京市

    户口 居委会 举报

    提问者:孙凯文

    发布于2012-02-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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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qiangzhi221 丨Lv 4
    可以 如果居委会在不知道你们夫妻两个离婚的基础上可以谅解,如果居委会在知情的基础上还是让你前夫领孩子的低保金,你可以先去办事处问明情况后如果还不给你再告居委会或办事处也不迟。
    +1 2012-03-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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