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法律纠纷
  • 村委给我开了到法院的介绍,能不能作为我开垦荒地所有权的证据

    市法院我村xx在河滩开发土地耕种,与邻村村民发生地界纠纷,求法律解决本人持证前往贵院见证后给予受理。此介绍盖有本村村委会公章,请问能否作为开垦荒地所有权的证据。 北京市

    房产纠纷 生地 土地 举报

    提问者:ebahai

    发布于2012-03-31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4个回答
  • idy430a 丨Lv 4
    等法院的判决下来再说吧,受理单不是凭证
    +1 2012-04-03 举报
  • hyptfj 丨Lv 0
    不可以的,村委会没有这个权力,您最好到土地局去开。
    +1 2012-04-03 举报
  • dgaehjjr 丨Lv 3
    要等法院判下来在说 法院只不过是受理你的案子罢了 受理单不能作为凭证友情提醒:请个好律师吧
    +1 2012-04-03 举报
  • lafhare 丨Lv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1 2012-04-03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