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承租人到期未与房东交接$https://m.fang.com/ask/ask_4149815.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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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到期未与房东交接
(承租时间是2010年10月30日起2011年10月30日止),承租人到期未与房东交接,经四邻证实,监控显示房屋内商品已经运走,不辞而别欠房费、电费、水费,我应该怎么办?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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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ckf68113
发布于2012-01-28 北京市
共1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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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韵晨曦
丨Lv 2
按租客租房签合同时留下的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找人 找不到人就报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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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可网络
丨Lv 2
1.首先查看自己屋内的设施是否齐全有无损坏,2.客户在你手里是否留有押金,3.如屋内丢失物品先报警, 4.你手里是否有租客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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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59d
丨Lv 4
只能尽力联系房客!争取减少损失! 是在不行 就报警吧! 当时签合同吧应该有客户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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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烂嗓子
丨Lv 0
您手里有押金么 租客是否提前10天以上提前打下一季度的租房款呢 (如果您没有押金而是让租客住到期才走的么) 手里有租客的身份证到派出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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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儿
丨Lv 0
解决问题就是找到承租人,找不到就无法解决,当时快到期时,你提前找过承租人么?不过他就是要跑你也没办法,当初签协议应该有他身份证,你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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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t627
丨Lv 0
你需要去采集录像作为证据,你只能走法律途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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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yue8484
丨Lv 2
您说的是承租人把您的物品拿走了是吗?如果是这样就构成违法行为,可以正常报案。如果是把他自己的物品搬走的话,就先跟承租人联系把所欠费交清,如果协商可以凭借你们之间的租赁合同或者协议对他进行起诉。申请法律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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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原香子
丨Lv 4
尽量联系租客,避免损失,联系不上可以报警,否则损失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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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松花蛋
丨Lv 3
应该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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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童王
丨Lv 2
正常的交接应该是提前一个月就要做好沟通,并且到交接日到场交接,现在的办法只能电话沟通租客,看看是否能够要回租客所欠款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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