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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 合同纠纷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租赁的房屋已满一年,由于经济紧张,与出租方(代签者)协商先给予一万元,并打了收到条。结果过了几天,出租方打电话来说违约了,要我搬走,我几次想于出租方面谈,都被他推辞。代签者是出租方的公公。下面的是签订的合同,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该怎么办。出租房:***承租方:*** 经双方协商就沿街房达成如下协议。一。出租房将位于****的沿街房,租给承租方使用,约计280平方。二。租期为五年,每年租金为33000元,共计165000元整。租金每年一交,合同签订时间为2010年**月**日.出租房优惠承租方一个月的装修时间,使用时间2010年**月**日至2015年**月**日。以后每年的**月**日前交纳租金,如承租方无故拖交租金,承租按1%收滞纳金。三。不关双方那一方违约,交对方3300元的违约金。四。如果出现意外情况,影响承租方正常使用,出租房应退还给承租方当年交纳的剩余租金。五。租赁期间: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失,有承租方租金承担所有损失。六。正常的房屋维修有出租房承担。 合同一式两份。出租方:***承租方:***代签:** 北京市

    违约金 租房 房产纠纷 房屋 举报

    提问者:amituof

    发布于2012-03-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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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huarongdd 丨Lv 0
    租赁合同成立并生效。
    +1 2012-03-27 举报
  • foxlion66 丨Lv 1
    你这属于拖交房租,合同上写的是无故拖交房租,承租按1%收滞纳金,并不在违约的范围呢,还有当时你给他1万元的时候写的收条有没有承诺什么时间给下面的费用?并且约定过期就属于违约,这个要就仔细看看
    +1 2012-03-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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