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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房产份额分配的问题

    我和女友打算买房用于结婚,但是我是齐齐哈尔的户口,根据哈尔滨新房屋限购制度,只有哈市本地户口居民才有权办理房屋贷款,这样就意味着房子必须以我女友的名义购买,所以房产证上就不得不写两个人的名字,但是我希望在未来如果婚姻不幸解体的时候,我可以将首付款全额取回,其他两人共同还贷和升值的部分两人平均分配,可是我想知道,如果房产证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在离婚的时候,父母支付的首付款将会全额取回,还是一人一半?如果我可以出具首付款是由本人父母支付的证据,是否我可以取回全额首付款?这一切是否受到新婚姻法的影响?(注:这个问题是在女朋友不同意做婚前财产公证的前提下产生的。)希望各位律师能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北京市

    购房 还款 贷款 户口 举报

    提问者:silingsong

    发布于2012-01-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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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木易yt 丨Lv 0
    你把你支付首付款的存折或者证明留好就可以了,因为在法律上规定只要能够提供出相应的付款证明就可以判定出具证明的额度由这方出的。剩下的没有证据的根据双方的情况分配。
    +1 2012-01-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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