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结婚后对原家庭共有房屋进行增建,离婚后能否享有

    结婚后对原家庭共有房屋进行增建,后被**征用建农运会场馆而拆除,**对房屋进行置换,我和小孩的户口也在那里,获得每人40平方米安置,安置协议书有我俩份额,现在婚已离,法院以安置房未交付使用,钥匙未发为由,对房屋未做处理,让另外起诉,想问:究竟该什么时候起诉?房屋有我和小孩的份额吗? 北京市

    户口 房屋 安置房 房屋置换 举报

    提问者:可爱丽儿

    发布于2012-01-23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3个回答
  • xamljn 丨Lv 0
    这个属于夫妻共有产权,您有份额的。
    +1 2012-01-24 举报
  • dingdanglele 丨Lv 4
    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你有份额的
    +1 2012-01-24 举报
  • zhunbei9 丨Lv 4
    可以的,属夫妻共有了,
    +1 2012-01-24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