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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为什么需要双方都到场

    我们协议离婚,房屋归我但房产证名是他的,我去房产办理过户,要求他必须到场,我们已离婚,并且通过民政局办理了离婚协议,房子归我,双方都已经签了字,为什么还需要他到场1.见面很尴尬2.也有可能他不会来。请问专家我该怎么办? 北京市

    房屋 房产证更名 房产 房子 举报

    提问者:kaijinwen

    发布于2012-03-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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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8个回答
  • 报领爱你 丨Lv 4
    办理过户必须是双方都要到场签字的。既然你们已经协议离婚了,而且双方都签字确认房产归你了,你可以要求他必须到场的。他是无法拒绝你的要求的,离婚协议是具有法律效率的。
    +12 2012-03-04 举报
  • 该拉夫 丨Lv 0
    当然是要到场的了,房子是归你了,但在房产中心是归你老公的。
    +11 2012-03-04 举报
  • 艾斯比保龄 丨Lv 4
    因为此套物业是你们婚前的共有财产,离婚后房子所有权归你但是产权没有变更,变更产权相当于将你前夫的一半财产卖给你,类似于上下家买卖上家不到场交易中心怎么可能给你变更产权呢!
    +10 2012-03-05 举报
  • 书展上面看黄书 丨Lv 4
    本人必须要到场,除非有公证书。因为在目前产权还是他的。规定的产权本人要到的
    +10 2012-03-05 举报
  • 仰慕孔子 丨Lv 5
    因为他毕竟还是产权人 所以过户还是必须他在厂 这是避免不了的
    +10 2012-03-05 举报
  • 伊丽莎白0730 丨Lv 4
    是的。。。需要双方当事人都要到场的。。
    +1 2012-03-05 举报
  • 超还怕的 丨Lv 3
    是都必须到场的,你们虽然协议写的房子归你,但产权还是他的
    +10 2012-03-04 举报
  • 水晶蓝妹妹 丨Lv 0
    需要全部到场的 不管是不是离婚了 他现在还是权利人
    +10 2012-03-0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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