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要求她将房子还给我吗?
我有一套房约80平米,1993年交给我岳母看管,99年左右将房产证也交给她保管,2000年左右岳母做主将房子给我小姨子住,大概同年岳母替小姨子汇给我2万块钱,当时说是不让双方吃亏,并未说明钱的用途,(我认为是租金,房子一直就由小姨子住),2009年,岳母打电话给我,说小姨子已经买了房,准备将房子还给我,但过了约2个月,小姨子就向岳母提出,当时2万块钱是购房款,房子应该是她的,岳母由于各种原因,也证明说我当时同意将2万块钱卖给了她(我绝对没说),但没有任何书面证明,房产证还是我的名字,我现在想将房子收回,请问可以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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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yunge0208
发布于2012-01-11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