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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房屋拆迁,**征用。

    我们这因为有个港口建设。**要大量征收土地。由于我家老屋在所征收的范围以内。虽然非常不愿意征收,在**多方面压力和条件下还是同意征收。具体情况是,1、由于是老屋,所以我们已经很多年没有常住,一般就节假日回去,但生活设施都还在,而且一家的户口也由于工作关系不在老家。2、当时进行房屋面积登记等时,**告知拆迁条件是所拆地方以装修等级不同分别400/m2.及500/m2进行赔额,再以人头计算35m2/人予以安置房。到现在房屋早已拆,安置房在未修好时进行抽签也让我们家去了。但是现在,已经有其他家人入住,**却以我们在其他地方已有住房且有住房公积金为由不交付安置房。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请大家指点指点吧。 北京市

    户口 房屋 安置房 装修 举报

    提问者:kafeinanhai

    发布于2012-03-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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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xingshi_chen 丨Lv 4
    只能去法院,打官司了。有房无房不是拆迁安置标准,要根据被拆迁的有证房的拆迁补偿标准进行安置。
    +1 2012-03-03 举报
  • songable 丨Lv 4
    你们已经有住房, **按规定应不再安排安置房. 但拆迁补偿要体现公平原则, 故应对你们不需安置的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偿, 毕竟在其他地方购房或租房也须不小的开支. 建议与当地拆迁安置主管部门协商解决, 无法解决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1 2012-03-03 举报
  • 装修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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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hi0072459 丨Lv 0
    打官司,只能起诉当地**,其实有可能是房子已经给更加有权利的人了,有住房公积金和住房不能成为不交付安置房的理由。
    +1 2012-03-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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